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法規: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糧食管理法母法 第5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主要糧食生產之調查、統計,應包括下列項目:一、種植及收穫面積。二、收穫量。前項第一款種植及收穫面積之調查、統計資料,得以航遙測技術及現場調查為之;第二款收穫量之調查、統計,得以現場調查配合樣本田坪割方式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