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54條 法規: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五章 財務管理與稽查 第54條 市場應自行訂定財務稽查規定;當地主管機關應對市場財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市場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財務稽查應就下列事項為之:一、預算執行之稽查。二、辦理決算之稽查。三、會計處理之稽查。四、現金出納處理之稽查。五、帳務處理之稽查。六、產業設備處理之稽查。七、其他有關財務事項之稽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