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48條 法規: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五章 財務管理與稽查 第48條 市場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之報銷文件,不得據以記帳。前項行為出自市場主管之命令者,市場會計人員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為接受時,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