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第47條 法規: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五章 財務管理與稽查 第47條 市場各種報表編報期限規定如左:一、日報表應於次日前。二、月報表應於次月十日前。三、年報表應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前項第二款、第三款各報表,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