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6條市場各種會計報告之名稱規定如左:一、日報:(一)日計表。(二)現金結存表。二、月報:(一)資產負債表。(二)現金結存月報…
- 第47條市場各種報表編報期限規定如左:一、日報表應於次日前。二、月報表應於次月十日前。三、年報表應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前項第二…
- 第48條市場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之報銷文件,不得據以記帳。前項行為出自市場主管之命令者,市場會計人員應以書面聲明異…
- 第49條市場預算之編造規定如左:一、市場預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二、市場應擬訂事業計畫並據以編列收支預算,於會計年度結束一個月…
- 第50條市場在年度預算內除用人費不得流用外,其他各科目間之流用以百分之二十為限。如需超過此限或總支出超支時,應詳敘理由,並報請直…
- 第51條市場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編造決算報告,送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備。前項決算報告,應將計畫實施及預算執行概況,…
- 第52條市場如需動支結餘辦理充實設備、改善產銷及經營業務,應檢附有關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 第53條市場應指定專責人員辦理貨款催收工作。市場之貨款如因市場主管機催收人員怠於催收而蒙受損失時,除應處分失職人員外,並責令其賠…
- 第54條市場應自行訂定財務稽查規定;當地主管機關應對市場財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市場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財務稽查應就下列事項…
- 第55條市場接到有關財務稽查之指示或糾正事項時,應立即遵照切實辦理,並將辦理情形報核,如認為有執行上困難時,應將事實及理由報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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