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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保險人及再保險人之責任額度如下:一、保險人為保險金額百分之八十五。
二、再保險人為保險金額百分之十五。
本會必要時得依實際情況,公告調整責任額度,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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