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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肥料查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封存肥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封存之肥料,應置放於安全地點,避免有日晒、受潮或雨淋等情形,並由業者出具切結保管。
二、執行封存肥料應拍照存證。
前項肥料經鑑定結果,未違反本法規定者,應即通知業者得予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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