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第5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許可事項有變更者,認證機構應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認證機構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變更許可,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