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8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及財產管理。二、國會、地方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三、不屬其他各課、室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