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分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玉米、雜糧作物品種與栽培技術之改良及示範推廣。
二、玉米、雜糧作物種原引進、評估、保存及親本繁殖。
三、玉米螟生物防治試驗及示範推廣。
四、耕作制度試驗及示範推廣。
五、其他有關玉米、雜糧作物之試驗研究及改良事項。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13條
本法規已於 2023-11-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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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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