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政組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資源管理科:
(一)沿近海漁業資源養護、利用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管理。
(二)沿近海漁場保護、利用、改造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管理。
(三)沿近海特定漁業管理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執行。
(四)沿近海漁業巡護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管理。
(五)沿近海漁業監控、管制與偵查政策之擬訂、協調及督導。
(六)沿近海漁業觀察員之規劃、進用及管理。
(七)環境影響評估案件協助審查及協調。
(八)沿近海海洋污染防制工作之協調及處理。
(九)娛樂漁業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沿近海漁業資源管理事項。
二、漁船科:
(一)特定、娛樂漁業漁船建(改)造與本國籍漁船輸出入之管理及督導。
(二)特定漁業漁筏管理業務之協調及督導。
(三)特定漁業經營許可及證照之管理。
(四)漁業資材輸入與免稅之審查及督導。
(五)漁船用油補貼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執行。
(六)沿近海漁船海難救助之通報及協調。
(七)漁業通訊政策之擬訂、協調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漁船管理事項。
三、船員科:
(一)漁船船員政策之研析、法規研擬、協調及督導。
(二)受僱沿近海漁船之本國籍船員證照核發、協調及督導。
(三)受僱沿近海漁船之非本國籍船員管理及督導。
(四)漁船(員)動員準備之協調及督導。
(五)兩岸漁業事務之策劃、協調及處理。
(六)其他有關沿近海作業漁船船員管理及督導事項。
四、漁村建設科:
(一)漁村社區營造之推動及督導。
(二)漁村環境改善之推動及督導。
(三)休閒漁業之推動及督導。
(四)漁業產業與慶典活動之推動及督導。
(五)漁業權漁業之規劃及公告。
(六)專用漁業權漁業執照之核發。
(七)專用漁業權變更、撤銷及停止之處分。
(八)漁業權處分補償之核定。
(九)涉及二縣(市)漁業權漁業作業糾紛之調處。
(十)定置漁業權之協調及督導。
(十一)其他有關漁村建設及專用或定置漁業權漁業事項。
五、法規科:
(一)漁業法規制(訂)定、修正之研議及審議。
(二)漁業法規疑義之諮詢。
(三)漁業法規之整理、編印及宣導。
(四)漁業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答辯之協辦。
(五)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本署設企劃組、漁政組、遠洋漁業組、養殖漁業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遠洋漁業開發中心,並得置駐外漁業人員。
- 第5條企劃組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企劃科:(一)漁業政策之研擬、協調及督導。(二)漁業產銷與發展方案之擬訂、推動、督…
- 第7條遠洋漁業組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國際漁事科:(一)國際漁業合作及協定之策劃、推動。(二)國際漁業組織業務政策研…
- 第8條養殖漁業組分設四科,各科管理下列事項:一、養殖漁業科(一)養殖漁業發展政策規劃及擬訂。(二)養殖漁業水土資源利用規劃及管…
- 第9條秘書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科:(一)文書收發分配、繕校及檔案管理。(二)印信典守事項。(三)主管會報議案…
- 第10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 第11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本署概(預)算之籌編與分配預算之編製。二、本署追加減預算及動支預備金、經費流用核報編擬。三、本署…
- 第12條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之擬訂與宣導。二、本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處理。三、政風興革事項及考核獎…
- 第13條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漁業訓練科:(一)漁船船員教育、年度訓練工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委辦…
- 第14條駐外漁業人員承本署之命,並受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或指定機構首長之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一、漁船及船員在國外漁業基地作業…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