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開發中心分設二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漁業訓練科:
(一)漁船船員教育、年度訓練工作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委辦訓練業務規劃、管理及督導。
(三)委辦機構種子師資培訓。
(四)訓練教材編審、講師審核及課程規劃。
(五)教學實習與電化教育資料之蒐集、設計及製作。
(六)中長期加強推動職業訓練工作之擬訂及委辦事項。
(七)訓練業務之研究及改進。
(八)督導委辦機構學員招訓、生活及就業輔導。
(九)其他有關訓練推廣事項。
二、船務科:
(一)漁船船員訓練教學區房舍管理及修繕。
(二)公務船舶船員管理規定之訂定及修正。
(三)公務船舶汰舊換新建造之規劃、設計及籌建等事項。
(四)公務船舶保養、歲修、海損與航修之規劃及招標。
(五)漁業巡護船航程之規劃、協調及執行督導。
(六)公務船舶船員人事管理及督導。
(七)海訓任務之規劃、協調及執行督導。
(八)公務船舶整補之規劃及招標。
(九)其他有關公務船舶船務管理事項。
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4條本署設企劃組、漁政組、遠洋漁業組、養殖漁業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遠洋漁業開發中心,並得置駐外漁業人員。
- 第5條企劃組分設四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企劃科:(一)漁業政策之研擬、協調及督導。(二)漁業產銷與發展方案之擬訂、推動、督…
- 第6條漁政組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資源管理科:(一)沿近海漁業資源養護、利用政策之擬訂、協調、督導及管理。(二)沿近…
- 第7條遠洋漁業組分設五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國際漁事科:(一)國際漁業合作及協定之策劃、推動。(二)國際漁業組織業務政策研…
- 第8條養殖漁業組分設四科,各科管理下列事項:一、養殖漁業科(一)養殖漁業發展政策規劃及擬訂。(二)養殖漁業水土資源利用規劃及管…
- 第9條秘書室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下列事項:一、文書科:(一)文書收發分配、繕校及檔案管理。(二)印信典守事項。(三)主管會報議案…
- 第10條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
- 第11條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本署概(預)算之籌編與分配預算之編製。二、本署追加減預算及動支預備金、經費流用核報編擬。三、本署…
- 第12條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一、政風法令之擬訂與宣導。二、本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處理。三、政風興革事項及考核獎…
- 第14條駐外漁業人員承本署之命,並受駐外使領館、代表機構或指定機構首長之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一、漁船及船員在國外漁業基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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