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11條 法規: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北區分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處務目 第二章 職掌 第11條 人事室辦理下列事項:一、組織編制及職務歸系之擬辦。二、職員任免、遷調、銓審、動態之擬辦。三、職員人才儲備、人力規劃之擬辦。四、職員服務、差假、勤惰之擬辦。五、職員考績、獎懲、訓練、進修、保障之擬辦。六、職員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撫卹案件之擬辦。七、職員人事資料管理、分析及運用。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