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第26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三章 水利小組 第26條 水利小組會議,應討論事項如下:一、年度工作計畫建議事項。二、水利用地案件。三、會員提議案件。四、農田水利會、管理處、工作站及小組長交議事項。五、水利小組任務有關事項。六、第三十條第二項負擔經費之協調事項。前項決議不得與會務委員會決議或工作計畫相牴觸。第一項重要決議事項應報由工作站轉報農田水利會核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