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法規: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第三章 研發成果之管理及運用 第12條 執行單位知悉研發成果創作人或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有第九條或前條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應命其迴避。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利害關係人得向執行單位申請其迴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