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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其他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執行單位知悉研發成果創作人或簽辦、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有第九條或前條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應命其迴避。
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利害關係人得向執行單位申請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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