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訓練師培訓辦法 第14條 法規:職業訓練師培訓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14條 為增進職業訓練師之教學知能,主管機關除辦理進修訓練外,並應經常舉辦教學觀摩研討會及講習會,並安排至事業機構觀摩或實習。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