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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業務終止後之個人資料處理,應刪除或銷毀儲存個人資料之媒介物中所儲存之資料,記錄並留存刪除或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刪除或銷毀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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