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 第8條 法規: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檢查目 第8條 勞動檢查員每人每年接受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之在職訓練時數,不得低於二十小時。但新進勞動檢查員於該年接受職前訓練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