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5條 法規: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四章 自動檢查 › 第三節 機械、設備之重點檢查 第45條 雇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及減壓艙,應於初次使用前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確認胴體、端板之厚度是否與製造廠所附資料符合。二、確認安全閥吹洩量是否足夠。三、各項尺寸、附屬品與附屬裝置是否與容器明細表符合。四、經實施耐壓試驗無局部性之膨出、伸長或洩漏之缺陷。五、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