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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11條

用於粉塵類之防爆電氣設備,其性能、構造、試驗、標示及塵爆場所區域劃分等,應符合國家標準CNS3376、CNS15591系列、國際標準IEC60079、IEC61241系列或與其同等之標準相關規定。
前項國家標準CNS3376、CNS15591系列與國際標準IEC60079、IEC61241系列有不一致者,以國際標準IEC60079、IEC61241系列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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