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6條衝剪機械之安全裝置,應具有下列機能之一:一、連鎖防護式安全裝置:滑塊等在閉合動作中,能使身體之一部無介入危險界限之虞。二…
- 第7條衝剪機械之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適應各該衝剪機械之種類、衝剪能力、每分鐘行程數、行程長度及作業方法之性能。二…
- 第8條前條第二款所定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或感應式安全裝置之停止性能,其作動滑塊等之操作部至危險界限間,或其感應域至危險界限間之距…
- 第9條連鎖防護式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除寸動時外,具有防護裝置未閉合前,滑塊等無法閉合動作之構造及於滑塊等閉合動作中,防…
- 第10條雙手操作式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具有安全一行程式安全裝置。但具有一行程一停止機構之衝剪機械,使用雙手起動式安全裝置…
- 第11條感應式安全裝置,應為光電式安全裝置、具起動控制功能之光電式安全裝置、雷射感應式安全裝置或其他具有同等感應性能以上之安全裝…
- 第12條光電式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衝剪機械之光電式安全裝置,應具有身體之一部將光線遮斷時能檢出,並使滑塊等停止動作之構造…
- 第12-1條具有光電式安全裝置之衝剪機械,其檢出機構之光軸與台盤前端之距離,有足使身體之一部侵入之虞者,應設置防止侵入之安全圍柵或中…
- 第12-2條置有材料送給裝置之衝壓機械,安裝之光電式安全裝置,其投光器及受光器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具使該送料裝置之檢知機能無效化之…
- 第12-3條具起動控制功能之光電式安全裝置,應具有身體之一部將光線遮斷時能檢出,並使滑塊等停止動作之構造。衝剪機械使用具起動控制功能…
- 第12-4條摺床用雷射感應式安全裝置,應具有下列性能:一、具有檢出機構,且於身體有被夾之虞者,遇身體之一部將光線遮斷時能檢出,並使滑…
- 第13條拉開式安全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有牽引帶者,其牽引量須能調節,且牽引量為盤床深度二分之一以上。二、牽引帶之材料為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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