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第6條 法規: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6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三條第六款,第七款規定之作業,如採用發光背景時,應使光度均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