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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40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前,應備置必要之急救藥品及器材,並公告下列資料:一、減壓艙所在地。
二、潛水病醫療機構及醫師。
三、海陸空運輸有關資訊。
四、國軍或其他急難救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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