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60條 法規: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六章 高壓氣體消費設施 › 第一節 特定高壓氣體消費設施 第160條 儲存相關設備(不含壓縮氣體之減壓設備。)應設置適當之壓力表,且應置該設備內壓力超過最高使用壓力時可迅使其壓力恢復至最高使用壓力以下之安全裝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