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30條 法規: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五章 運輸安全設施 › 第一節 固定於車輛之容器之運輸 第130條 容器之原閥、緊急遮斷裝置之閥及其他主要零件突出者,應將此等零件收容於設置於車輛左側以外之堅固工作箱內,且使工作箱與車輛後保險桿後面間之水平距離保持在二十公分以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