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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32條

固定於車輛運輸之容器,其容器內存液化可燃性氣體、液化毒性氣體或液化氧氣者,不得使用玻璃或其他易破損之材料製造之液面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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