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第9條 法規: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9條 雇主就第六條或第二十三條但書設置局部排氣裝置之特定粉塵發生源,設置有磨床、鼓式砂磨機等回轉機械時,應依下列之一設置氣罩:一、可將回轉體機械裝置等全部包圍之方式。二、設置之氣罩可在氣罩開口面覆蓋粉塵之擴散方向。三、僅將回轉體部分包圍之方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