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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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