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之定期檢查,應每年實施外部檢查一次以上。
實施前項外部檢查發現缺陷者,經檢查機構認有必要時,得併實施內部檢查。
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依下表規定期限實施內部檢查:┌────┬───────────────┬─────────┐│設備種類│使用材料等│期限│├────┼───────────────┼─────────┤│儲槽│一、沃斯田鐵系不銹鋼。
│十五年。
│││二、鋁。
│││├───────────────┼─────────┤││鎳鋼(2.5%~9%)│十年。
││├───────────────┼─────────┤││相當於低溫壓力容器用碳鋼鋼板之│八年(以低溫儲槽為│││材料,其抗拉強度未滿58kg/mm2│限)。
│││者。
├─────────┤│││除第一次檢查為竣工││││檢查後二年外,其後││││五年。
││├───────────────┼─────────┤││相當於鍋爐及熔接構造用壓延鋼材│除第一次檢查為竣工│││之材料,其抗拉強度未滿58kg/│檢查後二年外,其後│││mm2者。
│五年。
││├───────────────┼─────────┤││高強度鋼(指抗拉強度之規格最小│除第一次檢查為竣工│││值在58kg/mm2以上之碳鋼)熔│檢查後二年外,其後│││接後於爐內實施退火時。
│五年。
││├───────────────┼─────────┤││一、使用高強度鋼而在爐內實施退│除第一次檢查為竣工│││火者,以熔接改造、修理(含│檢查後二年外,其後│││熔接補修,除輕微者外)後,│三年。
│││未於爐內實施退火時。
││││二、其他材料。
││├────┼───────────────┼─────────┤│儲槽以外│不致發生腐蝕及其他產生材質劣化│三年。
││之高壓氣│之虞之材料。
│││體設備├───────────────┼─────────┤││其他材料。
│除第一次檢查為竣工││││檢查後二年外,其後││││三年。
│├────┴───────────────┴─────────┤│備註:││一、高壓氣體特定設備應依其使用條件,使用適當之材料。
││二、二重殼構造、隔膜式及低溫蒸發器等低溫或超低溫儲槽內部檢查││有困難者,以非破壞檢測確認無裂隙、損傷及腐蝕,得以常用壓││力一點五倍以上壓力實施耐壓試驗或常用壓力一點一倍以上壓力││以內容物實施耐壓試驗,並以常用壓力以上壓力實施氣密試驗及││實施外觀檢查等代替之。
││三、儲槽以外之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因其大小,內部構造等,於自內││部實施檢查為困難者,以自其外部實施非破壞檢查、開口部之檢││查或自連結於該高壓氣體特定設備同等條件之設備之開放檢查等││可確認時,得以此代替。
││四、對使用材料有顯著之腐蝕或裂隙等缺陷時,應依其實況,縮短前││述之期間。
││五、高壓氣體特定設備不受開放檢查時期之限制,每年應以外觀檢查││、氣密試驗等,確認有無異常。
││六、稱「輕微」者,指適於「熔接補修中無須熱處理之界限及條件」││者,其期間與熔接後於爐內實施消除應力之退火時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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