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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暴露評估:指以定性、半定量或定量之方法,評量或估算勞工暴露於化學品之健康危害情形。
二、分級管理:指依化學品健康危害及暴露評估結果評定風險等級,並分級採取對應之控制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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