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條升降機之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電氣部分依本標準及電業法相關規定為之。二、機器、配件、槽輪等予以有效之支承及固定,任何機件不得鬆弛或移位。但樓地板合於本標準之強度要求時,支持樑得無須直接置放於受支持件之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