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12條 法規: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12條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除在使用上有必要之部分外,不得有凸出、銳角或齒輪之露出等危險部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