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23條 法規: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23條 本基金開始提繳及墊償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