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11條 勞工故意隱匿事實或拒絕、妨礙查詢,或為不實之舉證或證明文件者,不予墊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