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 第11條 法規: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11條 繼續加保者請領保險給付手續,由投保單位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