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5條 法規: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5條 二個以上之事業單位,為辦理福利事業之便利,得聯合組織職工福利委員會。其委員由參加之各單位依前二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