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第9條 法規: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9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兼任,承召集人之命,處理日常事務;幕僚作業由本部勞動福祉退休司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