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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勞動基金監理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一、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業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以下簡稱勞動基金)運用之審議。
二、勞動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勞動基金年度運用計畫之審議。
四、勞動基金財務帳務查核之審議。
五、勞動基金整體績效之審議。
六、勞工退休基金收支及保管之審議。
七、其他關於勞動基金運用之監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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