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26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三章 年金保險費之提繳 第26條 年金保險費採按月計費,每月以三十日計算。雇主為每一勞工提繳之年金保險費總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