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12條 法規: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福祉退休目 第二章 年金保險之實施與變更 第12條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參加年金保險之勞工變更保險人事項。二、調降或調高年金保險費提繳率事項。三、足以影響勞工退休金給付標準事項。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有前項情形者,事業單位應檢附勞工之簽名同意書、原投保之年金保險契約及變更之年金保險契約內容。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