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85.06.29訂定) 第5條 法規: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辦法(85.06.29訂定)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第5條 辦理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者,以依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所認可之醫療機構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