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第5條 法規: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第二章 裁決委員會之組成及遴聘 第5條 遴聘之裁決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於查證屬實後,應即解聘:一、不具第三條各款所定資格之一。二、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