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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關係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遴聘之裁決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於查證屬實後,應即解聘:一、不具第三條各款所定資格之一。
二、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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