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條工會財務查核包括:一、會計憑證。二、會計帳簿。三、會計報告。四、預算、決算。五、財產保管。六、各項資產、負債及淨值之評核。七、會員申訴有關財務事項。八、有關政府補助經費事項。九、其他有關財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