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第8條 法規: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相關法規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8條 捷運公司董事會應負經營成敗之責,經營不善時,地方主管機關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解除董事長及總經理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