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第12條 法規: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相關法規 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由捷運公司或其籌備機構進用之人員,應於本條例公布後三年內,依法進用、資遣或退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