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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大眾捷運系統路線穿越河川,其築墩架橋或開闢隧道,應與水利設施配合;河岸如有堤壩等建築物,應予適度加強,並均應商得水利主管機關同意,以防止危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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