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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提存保證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下簡稱營運機構)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提存之保證金額度應先報請交通部核定,其額度變更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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