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第9條 法規: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9條 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攤位設置之面積與區位限制,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擬訂計畫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